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阜阳市区(含高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说明
一、实施范围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FZGY-CGSZ20190228)、阜阳市区(含高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机构服务采购项目(JYCG-2018013),仅用于委托同一预算年度采购单项未达30万元的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执行期限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FZGY-CGSZ20190228),自本次说明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阜阳市区(含高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机构服务采购项目(JYCG-2018013),自本次说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
以上执行期间如发生政府采购政策或集中采购目录调整等影响执行的情况,执行期限将相应调整或即时中止。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31日